11月5日,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“人民法庭建设”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衡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积极探索矛盾纠纷“源头预防、多元化解”治理模式,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、服务群众和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,努力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“治已病”到“治未病”的转变。

该院积极组织辖区法庭参加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示范活动,解读创建要求和标准,并对辖区内35个法庭全部进行了实地走访,全面了解了各法庭的建设情况,对各法庭参加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活动作了动员和指导;召开了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推进会,每个基层院推荐1个人民法庭参加评选,各法庭全方位展示建设成效,全市共推选出5个人民法庭进行重点培育,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。目前各基层法院把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,系统谋划,统筹推进,力争到2025年底,全市法庭全部达到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实质性标准,并充分结合本地的区域优势、文化底蕴和工作实际,不断打造衡水法庭特色品牌。

该院积极建设市县乡“三级调解体系”,各法庭积极探索矛盾纠纷“源头预防、多元化解”治理模式。其中在乡镇一级主要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主,在地方党委领导下,人民法庭强化与乡、镇、街道办职能部门、基层群众组织、人民调解组织、行业调解组织、工会、妇联、共青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,织细织密司法服务网络,多元解决矛盾纠纷。形成基层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、防线前置、资源前倾,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。2024年,全市共打造“和为贵”特色调解室125个,对接120个调解组织,建设特邀调解员队伍431名,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245次,化解矛盾纠纷15000余起。

目前,衡水11个基层法院共设有35个人民法庭,74个法官工作站,4个巡回审判点,实现对辖区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审判服务的全覆盖。下一步,衡水法院将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工作,持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桥头堡、基层治理排头兵、群众工作的先锋队,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衡水贡献司法力量。(徐秀丽 刘怡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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